AGREEMENT

會員服務

歡迎您成為我們遊戲的會員!
為保障會員的權益,請於加入會員成為遊戲會員並開始使用遊戲提供之會員服務前,詳細閱讀所有內容並經三日的審閱後,按下使用條款同意書「確認」按鍵,即推定您同意並願意遵守以下服務條款之約定,完成註冊或開始使用本公司所提供之各項會員服務(以下稱本服務)。 為保障您的權益,若您為無行為能力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本服務合約隨時可能會變更,並公告於遊戲及所屬遊戲網站,敬請定期查詢。
壹、立約
    立契約書人
    消費者
    姓名:__________(以下間稱「甲方」)
    未成年法定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遊戲服務之申請,若消費者為無行為能力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電話:
    電子郵件:
    居住所:
    企業經營者
    名稱: (以下間稱「乙方」)
    代表人
    電子郵件:cshw@99trillion.com
    營業所地址:10/F., Tower A, Billion Center, 1 Wang Kwong Road, Kowloon Bay, Kowloon, Hong Kong.
二、合約之內容
以下視為本合約之壹部分,與本服務條款具有相同之效力。
1.乙方有關本服務之廣告、公告、活動規定或宣傳事項。
2.費率表及遊戲管理規則。 前項合約內容若有沖突時,應為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三、名詞定義
以下之名詞定義這用於本使用者合約、各遊戲服務合約及遊戲管理規則:
1.在線遊戲:
指甲方透過因特網聯機經由乙方所架設之網酪服務器,使甲方得與其他不特定之多數人得同時聯機進行遊戲之軟件。
2.遊戲網站:
    指由乙方為提供本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3.遊戲管理規章:
    指由乙方訂立,提供規範遊戲進行方式之規則且不影響雙方本契約上之權利義務者。
    4.遊戲歷程:
    指自甲方登入本遊戲起至註銷本遊戲時止,計算機系統對甲方遊戲進行過程所為之記錄。
    5.儲 值:
    指甲方預付乙方之金額或其餘額。
    6.外掛程式:
    指非由乙方提供,以影響或改變乙方在線遊戲運作為目的之程式。
    四、特種買賣消費者之特殊契約解除權規定
    1.甲方得於開始遊戲後七日內,以電子郵件或書面告知乙方解除本契約,甲方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2.甲方得就未使用之儲值並於扣除贈送點數後,向乙方請求退費。
    五、計費標準之變更及其通知相關規定
    1.本服務之各項費用收費標準詳如費率表(請詳閱本服務各遊戲網頁)。
    2.費率調整時,乙方應於調整生效日起三十日前,於遊戲網站、各在線遊戲網站、遊戲進行中或遊戲登入頁面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甲方。    3.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甲方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遊戲網站中登錄之儲值應依舊費率計收。
    4.如采計時制者,每次計價單位為壹小時。
    六、本遊戲應載明之信息
    乙方應於遊戲網站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1.依在線遊戲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這合使用之年齡層。
    2.進行本遊戲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3.第七條第壹項所列之退費權利。
    4.有提供安全裝置者,其免費或付費信息。
    七、遊戲套件與軟件之退費
    甲方得於購買本服務遊戲套件或付費下載本服務相關軟件後七日內,若有明文需要者,向乙方或為乙方經銷本服務遊戲套件之業者,請求全額退費。前項情形乙方或為乙方經銷本服務遊戲套件之業者不處理或無法處理,甲方依乙方請求立即退費。八、契約之生效
    甲方於契約審閱期過後初次註冊或登入帳號時,乙方將於提供本契約條款之連結,甲方若註冊或登入帳號後,即推定甲方同意本契約條款之規定。
九、帳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
    任壹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甲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乙方接獲甲方通知,或乙方通知甲方後,經甲方確認有前述情事,乙方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甲方。前項情形,乙方應返還甲方其已被遊戲網站系統扣除之儲值,或補償相當於被遊戲網站系統所扣除之儲值價值之費用,但可歸責於甲方者,不在此限。
十、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1.甲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遊戲電磁記錄遭不當移轉時,應立即通知乙方查證,經乙方查證甲方之個人身分無誤後,應立即暫時凍結該組帳號,並暫時限制相關在線遊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
    2.乙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持有前項電磁記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乙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記錄予甲方,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在線遊戲使用人之限制。
    3.持有第壹項電磁記錄之第三人不同意乙方前項之處理,乙方得依報案程式,循司法途徑處理。
    4.乙方依第壹項規定限制甲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5.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乙方或其他在線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壹切法律責任。
十壹、遊戲歷程之保存期限、查詢方式及費用
    1.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三十日,以供甲方查詢。
    2.甲方得以書面、網酪,或親至乙方之客服中心申請調閱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份證明檔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查詢費用為港蔽五十元,由甲方負擔。
    3.乙方接獲甲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壹項所列之甲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盤或電子郵件、書面方式提供數據。
    十二、電磁記錄
    本服務之所有電磁記錄均屬乙方所有,乙方並應維持甲方相關電磁記錄之完整。 甲方對於前項電磁記錄有支配之權利。
    十三、聯機質量
    1.乙方各項系統設備因預先計劃所需之系統維戶停機,應於三日前於遊戲網站中公告,且於甲方登入時通知,並於遊戲進行中發布停機訊息。
    2.乙方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聯機的情形。如因而致不能提供甲方服務時,乙方應返還甲方已被扣除之儲值,或免收相當之遊戲費用,或遞延甲方得使用本服務之時間。
    十四、系統安全、程式漏洞
    1.乙方應依本合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戶其自身計算機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2.計算機系統或電磁記錄受到破壞,或計算機系統運作異常時,乙方應採取合理之措施後盡速予以回復。
    3.乙方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甲方損害時,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能證明其無過失時,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4.乙方計算機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5.因本服務程式漏洞致甲方受損時,乙方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十五、遊戲管理規則
    為確保遊戲進行之秩序,乙方應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甲方應遵守乙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 遊戲管理規則之變更應依第十八條之程式為之。 遊戲管理規則有下列情形之壹者,其規定無效:
    1.抵觸本合約之規定。
    2.剝奪或限制甲方之合約上權利。但乙方依本合約第十六條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十六、違反遊戲管則規則之處理
    1.除本合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或本服務合約時,乙方應於遊戲網站或遊戲內進行中公告甲方遊戲會員帳號,並以在線實時通訊方式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
    2.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七日。
    3.除構成合約終止事由外,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對甲方所為之處置,不得影響甲方依本合約應享之權利。
    十七、申訴權利
    甲方不滿意乙方提供之聯機質量、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質量,或對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至乙方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乙方應於接獲申訴後,於十五日內回復處理之結果。乙方應於遊戲網站、遊戲管理規則或服務合約中明訂二十四小時服務專線、申訴服務專線與電子郵件地址。
    十八、合約之變更
    乙方修改本契約時,應於遊戲網站首頁及遊戲之登入頁面公告之,並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契約之變更無效。
    甲方於第壹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1.甲方未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甲方接受乙方契約變更之內容。
    2.甲方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甲方對乙方終止本契約之通知。
    十九、合約之終止及退費
    甲方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約。本合約終止時,乙方於扣除乙方必要成本與贈送予甲方的點數後,應於甲方完成退費申請程式後開始起算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
    甲方有下列情事之壹者,乙方得於通知甲方後,立即終止本合約:
    1.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計算機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2.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3.利用非官方提供之軟硬體輔助(含設定宏打怪、自動跟打、自動練功、軟硬體加速、破解封包…等),及非人為操作可達成之結果,均視為外掛程式。GM將以各種方式進行取締並拍照,GM稽查時會員若無法配合GM指令,將認定為使用外掛程式予以封瑣帳號。
    ※只要角色有任何行為動作,包含施放技能、進行攻擊、移動…等動作,卻無法在時間內通過GM查緝,即以違反規定處置。
    4.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乙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乙方應對甲方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二十、知識產權
    遊戲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數據,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知識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乙方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乙方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甲方不得擅自重制、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付所有法律責任。
    二十壹、個人真實數據之提供
    甲方申請使用本服務,應於遊戲網站登錄完整、詳實、真實且為符合身分證明檔之個人資料, 甲方所登錄之數據有錯誤或已變更時,應依遊戲客服中心提供相關表格與手續工本費用收取標準隨時更正之。
    二十二、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1.甲方於本服務註冊程式中應自行設定壹組帳號及密碼,經乙方核對確認後即設定該組帳號及密碼予甲方使用,該組帳號壹經設定即不得變更,且僅供甲方使用,甲方若將該組帳號、密碼轉讓、交付、揭露或出借予第三人,如因而產生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
    2.甲方就取得之密碼需於乙方提供之修改機制方得進行變更。
    二十三、送達
    1.有關本契約所有事項之通知,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登錄之聯絡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2.前項登錄地址若有變更,甲方應即通知乙方。乙方應依變更後之地址為送達。
    3.乙方依本條地址所為之通知發出後,以書面通知到達甲方,或電子郵件進入甲方之電子郵件服務器中,推定為已送達。
    4.因甲方之故意或過失致乙方無法為送達者,乙方對甲方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二十四、個人資料保障
    關於個人資料之保戶,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甲方得依照相關法令行使壹切權力。除依法律規定或相關主管機關要求外,未經甲方同意時,乙方不得任意出售、交換、出租或公開甲方的姓名、地址、電子郵件信箱,以及其他依法受保戶之個人資訊。
    二十五、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合約與相關遊戲管理規則之解釋及這用、以及甲方因使用本服務而與乙方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合約所生糾紛,若有訴訟必要,雙方合意以臺北地方法院為第壹審管轄法院。 前項約定不得排除消費者保戶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這用。